【台灣政情】洩密案無罪確定 馬英九表欣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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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7/12 15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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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,馬英九前總統被控洩密案,今日經高等法院重審,維持一審無罪判決,全案確定,不得再上訴。馬英九聲明表示欣慰,而提告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,判決結果「踐踏憲法而視其如無物」。洩密案的相關人、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回應,尊重司法判決。

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,檢方不服上訴二審,結果逆轉改判4月,得易科罰金12萬元新台幣。最高法院今年初撤銷有罪判決,發回更審。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,今日宣判馬英九無罪定讞。

審判長:有失職可能但不構成罪名

馬英九涉洩密無罪確定

案件源於2013年8月底,當時擔任總統的馬英九被指在官邸,將檢察官偵辦案件的報告內容,洩漏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和時任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;馬英九亦被指教唆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,在同年9月4日向江宜樺洩密。

高院更一審審判長張惠立宣判指出,馬英九與前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間無共犯關係,是黃世銘主動求見馬英九告知關說案,馬英九為被動接受;馬英九為公務員,行為有失職懲戒的可能,但不構成「中華民國」刑法、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、洩密等罪名,駁回上訴,無罪確定。

馬英九聲明表示,對高等法院重審的無罪判決感到欣慰,因為這項判決結果,不只攸關他個人的清白,更有助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,讓領導人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理台灣。

聲明還表示,檢察官對於構成犯罪具體事實,始終沒說清楚,明顯是為達到特定目的,而「先射箭再畫靶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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